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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眼镜即可解锁手机?人脸识别还能继续吗?

发布时间:2021-05-20 阅读数: 920

人脸识别技术应用逐渐应用到许多场面。人脸识别技术在方便生活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风险。


3月4日,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近代物理研究所研究员蔡晓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商品旅游景区、办公大楼等有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人脸识别技术被滥用的现象,常在不知不觉中收集人脸信息。



为了规范人脸识别技术的应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蔡晓红与国家计算流体力学实验室研究员叶友达、中科院微电子研究所副所长周玉梅等6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合提案,围绕加强人脸识别监督提出了很多建议。


目前,我国人脸识别技术发展迅速。据估计,近年来我国人脸识别市场规模以年均50%的速度增长,预计到2021年将突破500亿元。


但人脸具有独特性、直接识别性、方便性、不可改变性、变化性、易收集性、不可匿名性、多维性等特点,决定了人脸识别技术具有特殊性和复杂性。脸部信息被非法盗用,无法变更或更换,引起科学技术伦理、公共安全和法律等多方面的风险,危害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可能性很高。


2020年6月,浙江杭州富阳区开庭审理中国人脸识别第一事件,迅速引起社会各界人脸识别技术和个人隐私保护的持续讨论,2020年11月,男性戴安全帽看房的短片在网上很受欢迎,录像上的橙色字体写着为了保护个人信息,戴安全帽看房间,成为话题的广西南宁很多老板都遇到了洗脸的房子,引起了人脸识别背后的安全忧虑。


国内呼吁重视人脸识别安全问题的呼声越来越高。大量的脸部识别生物信息数据在各个场合被收集,相关监督制度和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很多收集脸部信息的机构没有相应的风险预防管理能力和安全保障机制,需要加强脸部识别监督。蔡晓红说。


人脸识别产品的应用增加了审查环节。


为此,已有6位委员建议,健全面部识别监督的相关制度和法规,加快制定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法规,确立个人影像数据控制权、删除权、遗忘权等基本权利,加快维护个人名誉和隐私的大数据相关立法,明确企业对个人影像数据的收集、传输、存储、使用的权利和义务,实行数据生命周期各环节的安全主体责任。


同时,建立人脸识别网络和信息安全监督体系,加快人脸识别应用技术标准体系的制定,明确人脸识别硬件应用的安全技术要求,建立人脸识别应用的安全评价和审查制度,对安全、金融、电器商、支付等不同应用领域进行安全评价


更重要的是,对于非法收集、泄露、滥用隐私、不正当竞争的企业,加大处罚力度,促进安全主体责任的执行。


在促进人脸识别技术创新和健康发展方面,他们提出了以智能安全推进、多种生物特征识别为中心的基础身份认证平台、智能金融、智能交通等重点工程建设人脸识别核心技术攻关,促进人脸识别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开发多种人脸识别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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